重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建议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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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总结6月4日~6日执法检查成果,听取都市功能核心区、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总结6月4日~6日执法检查成果,听取都市功能核心区、拓展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4日~6日对重庆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月4日下午,检查组赴重庆发电厂、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了火电机组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锅炉煤改气进展情况、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情况、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情况等。

6月5日全天、6月6日上午,检查组还赴有关部门和企业检查工业污染、扬尘污染、交通污染防治及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等区域开展了实地调研检查,深入企业厂房、施工工地、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大气环境综合观测机构等,查看了工业污染、扬尘污染、交通污染防治情况及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在听取执法检查组成员和专家关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言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杨庆育指出,本次执法检查活动涉及面广、覆盖面宽,政府部门均予以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人员认真负责,既发现了先进经验,又看到了缺点不足。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区县或部门,要予以曝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他建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资金项目应向西部地区倾斜,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重庆市可探索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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