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客车停车休息制度 严查危险货物运输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9-09
分享到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交通运输部今日发布《关于全国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查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今日发布《关于全国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查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

通知要求,深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问题。开展长途客运车辆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登记辖区内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夜间运行情况、休息点或接驳点地址、休息或接驳检查责任人,并填报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行信息表。

严格落实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支持、指导和督促客运企业合理调整长途客运班车发班时间,尽量避免凌晨2-5时运行;确实难以避免的,必须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对于不能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确定停车休息点,明确停车休息检查责任人,确保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停车休息制度。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查处凌晨2-5时运行的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对于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的不执行停车休息规定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恢复运营。

全面启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对没有严格执行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制度的,以及未按规定实施接驳的,一经发现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严格包车客运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学校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一年内违规行为3次以上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对其的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工作,待整改结束后,再恢复发放;对于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以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范围。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旅游包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长途客运班线管理。不再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加快淘汰已进入市场的卧铺客车。

严格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要联合公安、安监部门对农村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状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停运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条件的,要坚决取缔。要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并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和覆盖面,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通知强调,深入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加大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监管。要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数量、已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罐车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查处危险货物违法托运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整治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清查工作。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于设备运行情况不良,无法确保行驶过程中车辆实时信息的有效上传的,不得安排发车任务。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