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今年年底无绿色标识机动车将被限行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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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许多城市机动车需申领环保标识。

钦州市机动车开始核发环保标识

无绿色标识机动车年底将被限行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许多城市机动车需申领环保标识。日前,记者从钦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和《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实施计划》等要求,机动车已开始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年年底起,无“绿色环保标识”的机动车将被限行。

机动车需领取环保标识

前不久,钦州市环保局和钦州市交警支队联合发通告,要求机动车(不包括挂车、牵引车、作业车、拖拉机、摩托车)必须领取环保标识,否则将被限行。

对于新注册登记机动车: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有效期与现行安检周期同步。

对于已领过环保标识在用车发标: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地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在用机动车首次发标:1.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止。4.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判定方法处理。

环保标志的申领和使用

目前,钦州市共有五个点核发环保标识,分别为:钦州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钦州站、钦州德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君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钦州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灵山站、浦北县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据介绍,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另需单位委托证明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并填写《机动车新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申请表》。首次申领环保标识免费。

据了解,机动车环保标识分为“黄标”和“绿标”两种,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右内侧,以备查验。

无绿色环保标识机动车将被限行

对于市民关心摩托车是否需要粘贴环保标识的疑问,记者了解到,摩托车暂时无需申领环保标识。

钦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交管部门正在拟定限行办法,在2014年年底,钦州市将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本行政区域对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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