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两则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指导文件 业内人士齐叫好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报 发布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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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

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

这是国内首次为自动驾驶上路测试提出的指导性政策,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将有法可依,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该事件意义重大。

上海交通大学智能网联电动汽车创新中心主任、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殷承良对记者表示,这是国内第一个地方性的自动驾驶的标准,有了它以后,自动驾驶上路测试有规则可依,意义重大。“原来是偷偷摸摸的去干,现在可以合法合规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周荣认为,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意味着:可以在规定条件下进行自动驾驶路试,相当于一种示范运行,对于自动驾驶的技术和行业的发展是一种利好。

北京自动驾驶的指导性文件出台,确实引起了热议——这次,无人驾驶真的离我们不远了。

本次发布的两个指导性文件,不仅是首次为自动驾驶做出了相关规定,也第一次给出了官方定义:

自动驾驶车辆是指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机动车上装配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

自动驾驶车辆不需要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自动驾驶系统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驾驶员操控车辆完成安全行驶。自动驾驶包括自动行驶功能、自动变速功能、自动刹车功能、自动监视周围环境功能、自动变道功能、自动转向功能、自动信号提醒功能、网联式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等。

此外,指导性文件还对上路测试车辆和安全措施进行了规定: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且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为保证安全,测试车辆在上路测试前,必须在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进行过不少于规定里程与规定测试环境的测试,测试结果经专家评审认定,具备条件才允许上路测试;上路测试期间,车辆属于“有人驾驶”状态,每辆车都要配备有一定驾龄经验、熟悉自动驾驶系统的测试驾驶员。

测试的车辆还必须安装监管装置,可以随时监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测试车辆将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测试。区域的选择将选取人流量少、车流量少的地段,时间段的选择将避开早晚高峰的时间段,不会对正常交通产生过多影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文件也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了规定:

测试主体应与测试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测试车辆在进行道路测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测试驾驶员应立即停止测试,同时测试主体应向自动驾驶测试管理 机构报备。

发生交通事故后二十四小时内,测试主体应将规定时间段的自动驾驶数据上报给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事故责任认定后十个自然日内,测试主体应向自动驾驶测试管理机构提交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原因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

“全国范围的自动驾驶的标准也已经在讨论过程中,预计也在一段时间内就能出台。”在殷承良看来,预计北京出了自动驾驶上路测试规范以后,上海、广州、深圳的地方也会陆续推出相关政策。

事实上,美国的自动驾驶法规就是从各个州陆续开始的,在今年10月,美国众、参议院相继批准首部规范美国自动驾驶的法案——SELF-DRIVE Act,这是美国首个对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进行管理的法案,也是美国首个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联邦法案。

自动驾驶无疑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在汽车强国的发展道路上,也需要抢占自动驾驶的制高点。北京市出台的两个指导性文件,无疑将成为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百度无人驾驶车在北京五环上路吃罚单也真正成为了历史。

将无人驾驶的准则纳入法律层面,不仅能更好的保护交通安全,还是对自动驾驶真正落地的强大助力。未来,还要加快相关政策的细化和落地,进一步推进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实现“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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