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退换无可能 细则仍不完善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8-14
分享到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以下简称“汽车三包”)等186项国家标准,又将此前颇具争议的汽车三包政策拉回公众的视野。值得注意的是,对比此前的规定,配套文件规定的消费者进行退、换车辆的“权限”有所缩小。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以下简称“汽车三包”)等186项国家标准,又将此前颇具争议的汽车三包政策拉回公众的视野。值得注意的是,对比此前的规定,配套文件规定的消费者进行退、换车辆的“权限”有所缩小。

属于大宗商品的汽车,有别于一般家电,“三包”政策是否行得通?记者走访了多个品牌的多家经销商,大部分经销商表示,将于10月1日生效的“汽车三包”政策只是美好的愿景,实际上行不通,退换车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的。

分析称,能够因维修两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不多,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均不在此范围内。这一变化意味着,除非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等7类当中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两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的严重质量问题,否则,消费者因其他问题想退、换车几乎不可能。

北京中车时代汽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文利向媒体表示:“按照配套文件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所购车辆将多以维修为主,退换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位参加汽车三包培训的主机厂人员透露,在汽车三包培训中,细看和推敲具体内容,可发现,新政策的出发点是如何最大限度降低主机企业的损失。获得权益需要消费者提供大量证据,艰难维权。“汽车三包”的价值仅是从无到有,带给消费者多大权益还看不到。

有观点认为,即将实施的“汽车三包”政策,虽给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一定法律依据,但更多体现为对故障车辆的维修和解决意见,而对消费者的“赔偿需求”并没有相对明晰的说明,消费者维权时寻求赔偿的诉求依然难以得到满足。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律师表示:这次汽车三包政策的修订、媒体报道的过程,就是一次对车主法律意识培训、提升的过程。三包是工具,消费者要学会如何使用它,主动索要维修单据、发票等,进行维权证据保留是重点,不要因“怕麻烦”而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苏晖坦言,汽车维权须以提高安全、质量、节能性能为中心,加强立法,以国际上的召回风暴为戒,本着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基于此,汽车“三包”标准遭质疑,退车概率微乎其微,消费者维权空间仍需拓展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也意味着,寄希望于“汽车三包”维权的消费者,仍然需要依靠更多的法规细则去实现“补偿”的诉求,这正是“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前亟待补充的内容。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