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仅600辆电动汽车上牌 充电难成重要原因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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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大气污染,发展新能源车是重要手段之一。尽管多方扶持,但实际购车上牌的电动汽车用户却为少数,究其原因则是充电难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治理大气污染,发展新能源车是重要手段之一。尽管多方扶持,但实际购车上牌的电动汽车用户却为少数,究其原因则是充电难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28日,北京市科委针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汇报,展示出北京市未来破解电动车充电难的主要路径。

作为全市摇号购买新能源汽车“第一人”,北京市民王铁铮仅用5天时间,就在小区内安装好了充电桩。供电公司审批、物业公司支持、邻居同意“借道”,一切很顺 利。但另一位车主却没有如此幸运,由于住在老旧小区,没有固定停车位,物业也担心供电设备承受不起充电桩的负荷,迟迟不松口。私有充电桩没了着落,电动车 只能四处“蹭电”,十分不便。

而这位车主的经历,正在众多新能源汽车购买者的身上频繁发生着。

能查到的公共充电站仅有4处,充电难制约新能源车推广

作为第一批“十城千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北京市目前已有3000多辆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出租及公务用车等领域使用。《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2017年底,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

今年,北京市实施电动汽车单独配置、摇号,至今已进行三次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共配置指标9382个,其中单位指标4530个、个人指标4852个。但是,截至6月,已上牌的电动汽车仅600辆。

原因何在?充电难是重要原因

目前,在北京市智能充换电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的可供私人预约的公共纯电动车充电站仅有4处,但这4处充电站都“养在深宅大院”,个人充电很不方便。

另一种充电方式是到电动车4S店,但记者查询发现,绝大多数电动车4S店都位于四环以外。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充电网络的建设需要大量土地,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实施难度可想而知。

那么,在家自建充电桩呢?目前看,也不容易。如果不是独门独院,在小区内建充电桩,必须要有自己的固定停车位,同时获得物业单位的批准。“但是,物业单位往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予支持。”一位车主说。

对电动车的“里程焦虑”和充电难问题,既制约了已有指标者上牌,也降低了申请新能源小客车者的热情。交管部门介绍,最近的一次指标配置,申请新能源汽车的人数仅有1520人,低于指标配额,无需摇号,而同期的普通小客车指标申请人数已达218万。

“没站就没车”,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充电设施

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北京市政协委员任学良认为,只有尽快解决充电难题,才能“给电动汽车发展插上翅膀”。他的这一提案,被北京市政协列为今年的检查督促重点提案。

任学良委员说,若想放心驾驶电动车在市区穿行,必须要在现有电池技术能够达到的巡航里程范围内,设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充电网络系统。以目前的技术来看,电动汽车整车生产没有太大问题,充换电站的不足使北京电动汽车产业进入了“没站就没车”的非良性循环。

他说,公交部门就是长期苦于缺乏新空间建设充换电站,导致2010年以来电动车示范线路一直没有扩展,运营车辆也没有增加。

对 此,他建议,一方面要允许全社会各种经济主体参与这项服务的竞争,使老百姓能享受优质的充电服务;同时与电动车技术方建立沟通平台,在充电接口等技术方面 力求实行通用模式。另一方面应充分调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石油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其现在较大型的加油、加气站改建成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并利用其遍 布城乡的网络优势,逐步增加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的数量。

任学良认为,必须打破独家垄断经营充电服务的局面。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

超前规划,年内建成五环内快速充电网络

针对各方关切,28日下午,北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初期,超前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规模化推广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按照公用 快速补电、自用慢充主导的能源供给模式,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政策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

如何超前规划?北京市科委介绍,北京市计划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解决“里程焦虑”。

任学良委员关于吸引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思路此次也得到了回应。北京市科委介绍,将积极研究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鼓励社会各方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到 2017年的目标是,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停车场、电动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

在自用充电设施方面,《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提出,自用充电设施将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充电设施将由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流程。

针对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事不关己”的态度,北京市住建委已出台规定,要求物业配合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不配合的单位将进行处罚及曝光。

令人欣喜的是,北京市规划委制定的《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对新建各类建筑物都提出了电动车停车位配建控制标准。此外,街边随处可见的路灯 柱,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未来也有望成为电动车的“加油站”。北京市科委介绍,他们正在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开展路灯充电桩、太阳能充电桩等设施的示范运 营。这不仅能降低单独新建充电桩的成本,更有望破解城区建充电桩的空间缺乏、土地成本高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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