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多国调整新能源补贴机制 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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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借鉴意义,对我国来说,应建立新能源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政策,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加速新能源技术进步、扩大市场、提高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欧洲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借鉴意义,对我国来说,应建立新能源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政策,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加速新能源技术进步、扩大市场、提高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欧洲大部分国家能源资源短缺,油气资源高度依赖海外市场,为保障本国能源安全和实现低碳发展,自上世纪末以来,欧洲各国出台了大量刺激和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受巨额财政补贴的吸引,全球投资者竞相进入欧洲市场,促使其新能源产业快速成长并蓬勃发展起来。

虽然新能源补贴机制对新能源产业影响立竿见影,市场升温明显,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发展,高额的财政补贴却催生了行业发展过热、产能过剩的负面效应,对欧洲各国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近年来,欧洲多个国际及时对新能源补贴机制做了调整,陆续推出减少、甚至停止补贴等政策。

欧洲多国削减补贴

西班牙

2012年西班牙政府推出了一项旨在削减政府财政赤字、引导新能源产业有序发展的新政。对自用太阳能用户收费、设定太阳能投资者投资收回年限、取消对新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的补贴等,以阻止日益上升的数十亿欧元的公共事业负债。

德国

2012年4月,德国将光伏补贴削减29%,且取决于光伏电站的装机规模。由于每月上网电价补贴的递减取决于每年光伏系统的安装数量,如果光伏装机量超过政府设定的每年2.5GW至3.5GW的目标,那么补贴将进一步自动下调。

意大利

2012年4月,德国宣布,将缩减光伏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的财政补贴,可再生能源补贴每年削减约30亿欧元。光伏发电补贴将平均削减约35%,而非光伏能源补贴将削减约10至15%。按照最新的光伏发电补贴计划,每年补贴支出额将限制在5亿欧元,累计年度补贴总支出将限定在65亿欧元。一旦光伏补贴超出目前设定的限额,最新光伏政策将立即生效。

英国

大幅下调光伏发电回购价格。英国原先的光伏补贴方案是政府以每千瓦时43便士的价格向光伏安装户回购电力,但英国政府在2011年4月宣布,拟将补贴价格调降至每千瓦时21便士。

瑞士

2012年,瑞士将国家光伏补贴削减计划再提高10%,加上此前1月1日开始实施的8%,总的削减幅度将达到18%。

希腊

下调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希腊环境部宣布了光伏项目新的上网电价补贴,补贴将从0.32欧元/千瓦时降到2014年8月的0.229欧元/千瓦时,并于2012年2月1日生效。

新能源补贴应适时调整

不仅是我国,从全球来看,新能源产业都是一个依靠政府扶持而成长起来的朝阳产业,其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补贴政策。欧洲一些太阳能领先的国家都有明确的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通过补贴,使技术尚未成熟和开发运营成本仍然较高的项目能够有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从而吸引部件、系统和运营商及投资人的积极参与,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

国家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然而,欧洲国家制定的新能源电价补贴标准过高,使新能源项目开发具有了超额利润,从而造成了行业发展过热。巨额补贴给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当补贴额度超过财政所能承受的上限时,政府又匆忙出台紧缩补贴或者降价的措施,导致行业发展出现大起大落,影响了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对于一个投入如此之大、影响如此之广的产业,扶持政策应尽量保持平稳,政策调整的尺度一定要科学。

国外的经验教训给我国新能源发展带来很大启发,通过技术进步不断降低新能源开发成本、逐步减少政府补贴、尽量采用市场机制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发展新能源的共识,也是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对于我国来说,“高成本高补贴”的定价模式也应该成为过去,要积极推动适应我国新能源市场发展的机制,促进企业竞争,并且通过企业的技术创新降低成本,逐渐减弱补贴力度,避免过高的补贴对行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推动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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