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排气新检测法10月8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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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至9月30日是深圳在用机动车执行排气检测新标准的过渡期。据了解,经过3个月过渡期的检测,现在除部分长期在外地的机动车外,深圳全市原来黄绿标超期未检测的机动车已基本检测完。

2011年6月30日至9月30日是深圳在用机动车执行排气检测新标准的过渡期。据了解,经过3个月过渡期的检测,现在除部分长期在外地的机动车外,深圳全市原来黄绿标超期未检测的机动车已基本检测完。

深圳人居委尾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2011年国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所以从10月8日开始,深圳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新标准。

排气定期检测不再列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据了解,深圳在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后,部分安检机构因受场地、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不再具备尾气检测功能。因此,车主可以在具有排气检测功能的安检机构做尾气检测,也可以在独立的简易工况法环保检验机构做尾气检测。

该负责人说,过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包括制动、灯光、尾气、车速、侧滑、外观等6个项目。而实施简易工况法后,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即“尾气” 项目)将由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机构承担,排气定期检测不再列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排气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外观检查和排气污染检测后,将出具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排气检测合格的,车主在现场就可以领取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黄绿标)。

新增10家独立检测机构

据介绍,对于一些无法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测的车辆,如重型汽油车、全时四轮驱动车辆、额定功率超过450kW的特重型柴油等车辆,仍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烟度法进行检测。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已建成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机构25家,其中15家由安检机构改造扩建而成,10家为独立新建,分布于全市各区。今后将以便民为原则,根据机动车数量增长和车辆检测需求等情况适时逐步增加站场。检测站相关情况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深圳市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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