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油、路”统筹,防治尾气污染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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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等12个部门已联合出台方案,着力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

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科技部等12个部门已联合出台方案,着力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这一方案涉及汽车环保、新能源汽车推广、油品升级等方面,一系列新举措在未来几年将影响和改变百姓出行。

实施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

2016年底前完善机动车召回制度,强化环保方面的要求,对因设计和制造缺陷导致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视情由生产企业实施召回。

限购限行地区对新能源车给予优惠

落实并不断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实施限购、限行的地区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地方政府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

新建停车场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和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制定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抓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政策实施。

此外,逐步完善特大城市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大力推广社区巴士、自行车租赁、“P+R”(驻车换乘)等,解决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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