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政策与汽车行业一起共舞

文章来源:弗戈工业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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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汽车行业的从业者,尤其是如今还在萧条的车市中咬牙苦撑的经销商,心头恐怕都是百味杂陈。

看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汽车行业的从业者,尤其是如今还在萧条的车市中咬牙苦撑的经销商,心头恐怕都是百味杂陈。

一方面,《管理办法》的问世即意味着十年来饱受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寿终正寝,厂商之间的微妙关系走向新的动态平衡,更为平等的话语权分割方式 将促进整个汽车市场的创新和长远发展,这无疑是令人振奋的;但另一方面,如果《管理办法》能够早几年甚至是早一年问世,其在调节缓和过去两三年车市低迷不 振的压力下日趋紧张的厂商关系、减轻经销商负担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的意义将大得多。

其实就当下中国的国情而言,行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与修改滞后于市场发展和变化的速度并不是汽车行业的特色,从不久前的快播庭审直播引发的舆论热潮也可以看到 刑法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面前表现出的落后于时代的空白。虽然我们也能够理解《管理办法》出台背后的利益博弈之深、协调难度之大,但作为一部行业法规, 其“更新换代”的速度和与市场形势结合的紧密程度都应该更快更深,这是手握政策制定权的相关政府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事已至此,《管理办法》的到来也算是“迟到总比不到好”,毕竟我国汽车市场某种程度上还是要依靠政策来规范和管理,一下子废除掉《管理办法》也是不现实的奢望,而且尚未成熟的车市在销售、平行进口、零配件、后市场等很多方面还需要政策的指引。

倒是这两年车市突如其来的寒冬直接引发了行业的诸多波澜并最后归于平静的过程引人深思。在2014年经销商忍受不了厂家的盲目定高销售目标和大幅压库的压 力而集体逼宫之时,经销商与流通领域的行业协会也曾联名上书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在危急存亡之秋给予政策照顾而未果,最后还是市场自身的力量促成了行业内部 的裂变与融合,厂商关系自动调节软化。

中央一直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即是最大程度地让市场本身去自我调节疏导,而政策最大的意义应该是提供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并加强后端监 管。至于渠道模式和竞争形态,应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来形成。从这个角度来看,行业的政策制定应该针对市场的哪些方面且细化到何种程度、又要具有怎样的前瞻性 才是决策者最该思考的。

无论是汽车产品本身还是汽车市场的生态模式,互联网时代都正在对汽车行业产生前所未有的转变。2016年的CES上传统车企又一次成为了焦点,不但汽车企 业集中展出了汽车科技的前沿成果,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等企业也都在不同程度地向未来汽车配套抛出橄榄枝;而汽车销售、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等的生态模式也在近 几年迅速改变,我们看到了乐视、百度、谷歌等许多科技公司的进入,看到了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巨头与车企的密切合作,看到了双创浪潮中汽车及其相关领域成 为创业者和资本的心头所好。行业在变,政策自然也不能“以不变应万变”,而应当与时俱进地向着更开放、自由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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