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新能源汽车政策汇总 22条政策推动新能源车发展

文章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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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已过,5月已至,在2019年国补政策发布后的4月,显得相对平静,各地发布政策基本为推广类及路权类,地方补贴类(基础设施)政策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逐渐出台。经小编整理,4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22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2条,地方层面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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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已过,5月已至,在2019年国补政策发布后的4月,显得相对平静,各地发布政策基本为推广类及路权类,地方补贴类(基础设施)政策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逐渐出台。经小编整理,4月国家及地方共发布了22条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2条,地方层面20条。

国家层面:

1.两部门发文:重点支持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再利用

据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部行合作优势,充分借助绿色金融措施,大力支持工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重点支持开展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再利用。

 

2.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支持新能源车发展

地方层面:

1.陕西:7月1日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 加快推进使用新能源汽车

据获悉,4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实施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争取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占比达到80%。同时,加快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充电便利。

2.陕西发布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

据了解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陕西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实施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此外,还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新增或更换的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中新能源车的占比达到8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充电便利。

3.浙江培育氢能产业发展 到2022年至少建设30座加氢站

据获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15日发布了《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15日至年4月2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到2022年,浙江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环节取得突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氢能供给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

到2030年,浙江氢能产业链条基本完备,基本形成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制氢、储(输)氢、加氢及配套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乘用车、船舶、分布式能源、社会消费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和应用示范先行区。

4.云南: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表示,鼓励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对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此外,加快充电站及加气站建设,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鼓励各地建设加氢示范站。

5.河南:新增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的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5%

据获悉,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发布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9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更新的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实施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5%。其中,郑州市建成区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物流配送车辆等领域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物流集散地和公交车辆集中停放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2019年年底,建成省内国家级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优化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6.河南:7月1日实施国六 研究建立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

据获悉,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发布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中央财政现行购置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

7.吉林省11部门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据获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等11部门近日印发了《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管理,加大在用机动车排放监管力度,强化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推广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2019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批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采取给予城市通行路权便利政策,推广新能源城市物流的配送车辆,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结构。

8.内蒙古: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的推广应用

据获悉,内蒙古近日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知提出,内蒙古将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工作,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的推广应用,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

此外还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9.天津纯电动货车尾号不限行 需有专用通行证

据获悉,天津市公安局4月3日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表示,天津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及早晚高峰时段限行限制。但是,如果需在每日7时至22时进入市区道路行驶、每日7时至19时在外环线上行驶,仍需持有专用通行证。专用通行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额配发,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天津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免费自助打印专用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10.上海: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 建设4000个公共充电桩

据获悉,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发布了《上海市2019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文件指出,将加快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

此外,还将大力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更新公交车中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投放新能源公交车1200辆。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完成40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推进港内作业车辆采用纯电动或清洁能源车。

11.上海:7月1日起轻型汽车实施国六标准

据获悉,上海市4月19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提升充电设施管理水平 深圳发改委开展调查统计及审批程序梳理工作

据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信息调査统计及协助提供建设审批(备案)程序相关材料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解决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底数不明、分布不清和建设审批(备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信息调查统计及建设审批(备案)程序梳理工作。

13.唐山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据获悉,唐山4月24日发布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通告表示,唐山将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其中,根据市区周边路网情况,过境国Ⅳ以下(不含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可由规定路线绕行。

14.唐山:关于对纯电动新能源货车核发通行证的通告

据了解到,唐山4月27日发布了《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纯电动新能源货车核发通行证的通告》,以便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

15.济南鼓励发展氢能源产业 最高补贴2000万元

所获悉,济南近期发布了《先行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政策第五条明确表示,将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鼓励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国氢谷”项目建设运营。对氢能源科技园、氢能源产业园、氢能源会展商务区建设投资以及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经认定后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鼓励氢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在先行区建设运营的商业化、公共服务用的加氢站、油电气氢合建站,最高给予建设企业900万元建设补贴。鼓励先行区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氢能源标准化制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16.菏泽市发布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 推广使用新能源车

据获悉,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8日发布了《菏泽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方案提到,将优化运输车队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

17.福州:到2020年 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业总产值达600亿元

据了解到,福州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基地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意见》,意见提到,将加快培育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依托青口投资区,以奔驰汽车、东南汽车为龙头,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做大产业规模,提高汽车零部件本地化配套能力。着力引进氢燃料电池、动力锂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及充电设施、制氢加氢等项目。加快推进奔驰新能源汽车、东南汽车新能源汽车、雪人氢燃料电池、冠城瑞闽、万润新能源项目、大东海汽车板材项目、中铝瑞闽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项目、新福兴新能源汽车玻璃等项目加快建设。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

18.长春:配送领域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

据获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长春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长春市将积极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轻量化挂车,加快淘汰落后运能。 同时重点打造城市绿色配送行动工程,推进城市配送和快递业协调绿色发展。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力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的比例达到50%。加大绿色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应用规模。

19.扬州:快递业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微面货车等车辆

据获悉,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1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将加快推进不符合标准快递的电动车淘汰工作,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微面货车等车辆。

20.六安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最高补贴400万元

据获悉,六安市人民政府4月19日发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三个发展目标:做大做强核心龙头企业,打造氢燃料电池产业集聚基地;围绕氢燃料电池产业打造专业人才集聚基地;培育产业集群集聚基地。

此外,意见明确表示,对于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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