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8-04-12
分享到
2018年4月11日,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了2018年3月份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

2018年4月11日下午,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充电联盟”)3月份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信息发布会在京召开。充电联盟信息和认证部主任刘锴发布了2018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

运行特点:各省、区、市公共充电设施保有量平稳增长,一方面随着电动公交车的逐步投放,中西部地区的充电电量呈逐步上升趋势;另一方面,私桩共享模式逐渐形成规模。

总体情况:截至2018年3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53074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09584个、直流充电桩77437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66053个。2018年3月较2018年2月新增公共类充电桩9051个。从2017年4月到2018年3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8074个,2018年3月同比增长62.0%。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数据:特来电、国网公司、星星充电、中国普天、上汽安悦前五大运营商的充电设施保有量进一步聚集,占全国公共充电设施保有量的约90%;

私桩共享渐成趋势:其中特来电和星星充电皆有充电设施托管运营的情况出现,尤其是私桩共享的数量逐渐增多,星星充电运营平台的私桩共享数量占其充电设施保有量的11%。

省级行政区域数据: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39505个、上海33200个、广东31370个、江苏25348个、山东19937个、浙江12356个、天津11317个、河北10965个、安徽10710个、湖北7103个。

车桩相随数据:截至2018年3月,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比亚迪、上汽、北汽、江淮、特斯拉、长安、吉利、奇瑞、东风电动、东风日产、广汽、一汽、知豆)采样车桩相随信息数据393103条,未能配建充电桩占比31.75%,其中由于“集团用户自行建桩”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8.01%,由于“居住地物业不配合”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4.45%,由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2.10%,由于“通过专用场站充电”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1.33%,由于“工作地没有固定停车位”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79%,由于“居住地报装接电难度大”而未能配建充电桩的占比0.19%。

充电电量数据:2018年3月,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其中北京主要以私人乘用车为主;广东、山东、江苏、河南、湖北、上海、四川、福建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车等专用车辆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山西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出租车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其中,广东省2142.6万千瓦时、山东省995.6万千瓦时、山西省990.2万千瓦时、江苏省882.9万千瓦时、陕西省820.1万千瓦时、北京市739.0万千瓦时、湖北省732.6万千瓦时、上海市581.9万千瓦时、福建省535.7万千瓦时、四川省529.2万千瓦时。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