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回收政策8月1日落地 车企加速合作

文章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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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该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发展一直在稳步提升。中汽协数据显示,1-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万和2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2.4%和149.2%。

而逐渐扩大的新能源汽车体系背后,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需求也随之加大。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对此,北汽方面曾表示,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循环经济体系十分重要。

 

电池回收进入“合作战”模式

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该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面对即将实施的管理暂行办法,车企开始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其中,部分车企选择以合作的形式,联手其他公司共同推进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相关事项。

今年1月4日,长安、比亚迪(52.680, -0.39, -0.73%)、银隆新能源等16家整车及电池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大户中国铁塔公司达成合作,解决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问题。今年3月,上汽集团(34.480, -0.53, -1.51%)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拟进一步深化合作,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这也是继2017年宣布成立电池合资公司后,上汽第二次和宁德时代二次“联姻”。

此外,北汽集团旗下公司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格林美(7.130, -0.12, -1.66%)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展开合作。

  

电池处理技术及监管仍待完善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几乎每年都会发布包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等方面的政策和指导意见,但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相关产业仍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另外,截至目前,仅有少数车企开展了相关布局。不论是市场规模还是处理技术都需要时间来完善。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津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海指出,我国新能源(6.230, -0.07, -1.11%)汽车电池回收正面临报废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偏小、技术水平偏低、报废电池处理不及时三个重大难题。对此,李文海提出了三点建议,建议科学处理稀有资源,实现梯次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加强报废电池回收市场管理,以及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回收的优惠政策。

同样的,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也认为,目前企业对退役动力蓄电池的残余价值评估、健康状态评价等关键技术还不成熟,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环节相关技术研发相对滞后,需行业专家协同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突破技术难点。

“不同车型有不同的电池设计,内外部结构设计、模组连接方式、集成形式等都有差异,不能采用同一套拆解流水线适合所有的电池组和内部模组,导致电池拆解时极为不便。因此,多数工序是人工完成的,但工人的技能水平可能会影响着电池回收过程中的成品率。所以,采取何种措施和方法,以确保电池拆解过程中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崔东树向新京报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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