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取得四点成效

文章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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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详细说明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取得四点成效,详见正文.

过去六年(2012年-2018年),甲醇汽车在5个省份的10个城市做了试点推广工作,期间取得了哪些成果?日前,工信部对其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布的数据显示,试点共投入运营甲醇汽车1024辆,车辆总运行里程超过1.84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超过35万公里,累计消耗甲醇燃料超过2.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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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一是提升了甲醇汽车技术水平。共分17批公告发布9家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和32款甲醇汽车产品;二是完善了配套标准规范。制定发布了《甲醇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等技术规范,推动颁布了甲醇燃料添加剂、加注机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三是验证了甲醇汽车性能。甲醇汽车的可靠性、适应性、环保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各项性能得到有效验证;四是探索了甲醇汽车市场化发展模式。指导试点省市出台了将甲醇汽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范畴、扩大出租车指标、减免出租车经营权费及高速路通行费等支持政策。

据悉,2012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的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贵阳、兰州、平凉等1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2018年试点工作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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