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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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细则及省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积极组织,于2013年3月19日正式开始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及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根据黑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细则及省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于2013年3月19日正式开始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及环保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截至目前共10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通过委托,覆盖黑河全境,共核发环保合格标志5万余个。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机动车尾气检测流程和检测报告舞弊作假的行为,做到依法、公正、高效、有序进行,使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的管理标准,今年市政府专门拨款建设了黑河市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具备实时数据采集、状态分析、工况控制、双向数据交互、检测系统远程监管、标志核发等功能。从招标、采购、联网、安装、培训,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此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据了解,该平台建成后我市将实现市、县两级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联网,实现检测机构运行状况全程监控、监管,初步形成远程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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