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普利司通和东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业务-资本合作的相关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13
分享到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以下简称普利司通)和东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洋橡胶)于5月16日就业务合作和资本合作等问题达成基本意向书,并开始进行业务合作相关协议,特公告如下:

1.业务-资本合作的目的

近年来,世界轮胎以及橡胶工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其中包括高性能产品与价格低廉的通用型产品的两极化需求构造变化、以低价为武器的新兴势力扩张的竞争构造变化以及世界范围内原材料价格高涨带来的收益构造变化等。

在这种环境下,两家公司决定进行业务和资本合作,有效利用各自擅长的领域和经营资源来创造新的协同作用效果,提高两家公司的企业价值。

2.业务合作内容

具体的业务合作内容,今后两家会就设置的不同领域的项目进行协商决定。但为了早日建立项目团队以达到业务效率,提高协同作用效果,双方已开始就以下领域进行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要点预计在今年秋季完成。

(1)制造技术开发

计划研究包括新工艺方法,机械设备的开发、采购在内的更为先进的制造技术。

(2)原材料、资材、设备采购

计划灵活运用两家公司的供给、采购能力,探讨更具竞争力的采购方法。

(3)相互生产委托

计划通过相互委托生产产品,实现生产方面的规模利益;物流方面,发挥长处、利用生产余力等问题。

(4)物流体制

计划探讨全球范围内的物流协助。

(5)轮胎以外的事业

两家公司在轮胎以外也拥有的共通事业,计划根据各自开展的事业探讨具体合作的可能性。

3.资本合作内容

业务合作协议的基础必然需要两家公司建立稳定且相互信任的关系,基于此,双方决定进行资本方面的合作。

关于资本合作内容,东洋橡胶以普通股形式向第三方增发2千万新股(占向第三方定向增发后的8.72%),所有股份面向普利司通增发,而普利司通接受这些新股。同时,普利司通拿出现有股份的普通股390万股(占已发行股票的0.48%),向东洋橡胶进行第三方分配,东洋轮胎全部接受。

同时,从禁止垄断法以及遵守海外同种法令的观点出发,有必要在和相关当局商谈申报等情况下,在对应的结果、资本合作内容和时期等方面,经过两家公司协商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

4.公司概要


 


注)以上内容的(6)、(8)内容均为普利司通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情况,而东洋公司则是截至到2008年3月31日的情况。

5.日程

2008年5月16日取缔役会决议

2008年5月16日业务合作以及资本合作相关基本意向书签订

2008年10月16日 资本支付日期

6.今后预想

由此业务-资本合作对本年度业绩带来的影响,对于合并和单独报表而言都比较轻微。而从中长期角度来看,会促进两社业绩的提高。

收藏
赞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