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将强制推行中国RoHS环保指令

发布时间: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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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电子司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已有十余天,但部分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中国RoHS的要求进行明示。今天,信息产业部首次表态,将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委加强执法检查,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企业明示工作。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在今天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报社主办的“电子信息产品环保标识企业明示大会暨首届中国绿色制造年会”上表示,欧洲RoHS《指令》确定的RoHS管理模式是一步到位,它要求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格、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并于2005年以2005/618/EC决议形式做出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但我国考虑到多数中国电子企业尚未做好其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确定中国RoHS“两步走”。第一步的环保标识采用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管”的模式。第二步,以通过3C认证方式给予

合格性判定。

  “由于担心推出符合环保标识的电器产品会增加企业的成本,目前部分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中国RoHS的要求进行明示。”周子学指出,对自己产品中所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消费者的伤害视而不见,这显然不是一个有责任的企业所持有的态度。“今后信产部将联合有关部委加强执法检查,强制推行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企业明示工作。”

  今天,长虹、康佳、TCL、海信、夏普、创维、三星、东芝、LG、夏新等20多家中外电子信息企业还在会上对外承诺,将严格按照《电子司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企业明示,粘贴环保标识;严格对自己生产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进行自行检测或第三方检测。还承诺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到仓储、运输、销售、售后、回收等各个环节尽可能从绿色环保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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