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难产 维权成多方难题

文章来源:盖世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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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苹果这样牛气的国际大公司,在全球通用的“以换代修”政策与中国三包法相冲突时,也只能“入乡随俗”,按照三包法来执行。

而“汽车三包”这个能让消费者硬起腰杆来买车的条款却像镜中月、水中花一样,几年来一直与我们若即若离。从2004年年末形成草案后,蹉跎了约7年时间,一直没能得以出台。

上周一,《钱江晚报·浙中城事》的汽车版刊登了两个新车主的维权故事,两人买到的新车分别出了质量问题,因为开具发票的区别,幸运的消费者换了辆新车,而另一位倒霉的车主只能等着4S店进行维修。买来不到两周的新车就要大修,这样的感觉谁都受不了。

这是两个消费者的悲喜剧,在“汽车三包”出台前,没人能保证下一个消费者碰到的是喜剧还是悲剧。

我们多需要“汽车三包”的到来?除了消费者,工商部门和4S店也有话说。

>>工商:汽车投诉日均一起

2011年一整年,金华12315中心接到汽车类商品的投诉就达到了348件,与2010年的277件相比,增长了25.6%。在汽车投诉中,因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占56.6%,合同服务纠纷占10.34%。

这样日均1起的投诉率,着实让人有些意外。

作为金华主要汽车销售区域之一,金东工商分局2011年就受理了80起涉及汽车4S店的消费投诉。案件金额为271.35万元。

“关于汽车商品的全年投诉总量,在金华已经排位前四了。”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张楚告诉记者,也许对于金华超过13万辆一年的上牌车数来说,比例起来虽不算多,但是对于连年一定幅度增长的趋势,绝对是应该值得关注的问题。

汽车商品投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一辆汽车有数万多个零部件,这注定了汽车这种商品技术和质量的复杂性。”在张楚看来,现有的汽车消费争议,多数来源于消费者希望购车质量的尽善尽美与汽车商品潜在的质量隐患之间的矛盾。牵涉到了消费者、经销商、生产商三家的利益。

由于汽车商品价格不菲,少则数万,多则百万,同时还要考虑到新车上牌照、过户、税费、保险等等各方面因素与环节,所以“包退包换”没法简单的套用在汽车这一商品上。

“国家试图出台‘汽车三包’这样的法律来规范和调和矛盾,正是因为情况复杂,所以迟迟没有成型。”张楚说,尽管“汽车三包”尚未出台,金华工商部门还是加大对汽车销售行业的日常监管。去年金东工商分局就开展了规范汽车4S店的综合评价活动,对规范企业,减少汽车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说,“我们也期盼国家的 ‘汽车三包’早日出台,那样,我们的维权也会更有依据、更有力度。”

>>经销商:汽车三包对我们也是一种保护

金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会长黄宗佩的看法代表了多数金华汽车4S店经销商:汽车三包如果能够顺利出台,绝对是一个多方共赢的局面,无论是对买车的普通市民、还是对经销商或者厂家来说,都是有利的。

以往,买车的一方一直是被当作弱势群体来看待的,因为通常他们购买了汽车以后如果遇到什么车体问题只能开去4S店修理,根本不可能像买了其他商品一样便捷地享受退换货服务。

汽车三包的出台,则从文本上定义了各种处理方式,相当于从法制上保护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国家,很多汽车生产厂家都是国有企业,私人性质的经销商和厂家的地位完全不对等。”在黄宗佩看来,市民买车,直接面对的是经销商,而非庞然大物似的汽车生产厂家,市民投诉,直接处理的也是经销商和4S店,厂家作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却始终“躲在背后”。

汽车三包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促进经销商改善服务质量,确保汽车质量。“我们无法保证每一辆车在都完美无瑕,但我们可以尽量减少汽车的瑕疵,汽车交给客户前,将问题或瑕疵的出现几率下降到最低。”黄宗佩的意思很明确,汽车的三包可以反过来促使经销商改进自身。

另一方面,汽车三包可以从体制上促进经销商与厂家的沟通和交流。目前,厂家提倡的汽车售后服务是以修代换,除非车子出现3次或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厂家才考虑退车或换车。

“汽车三包出台后,如果客户要求退换车,我们可以更顺利地帮助客户联系厂家,从而在源头上促使厂家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黄宗佩介绍说,客户至上的观念是汽车三包想要告诉大家的最简单道理。

“有法可依当然是最好的情况,汽车三包在国外一直都做得很好。”黄宗佩说,“我很希望我们国家自己汽车三包也能更早出台,做得更齐全、更完善。”

2月10日是公众对质检总局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的时间,这一次,汽车三包离我们可能会真的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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