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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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0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出台。相对于1月14日公布的只有五项内容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份《规划》细则对2009~2011年国内汽车产业发展提出了八项更为明确的发展目标。

1.汽车产销实现稳定增长。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 000万辆,3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

2.汽车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完整的汽车消费政策法规框架体系、科学合理的汽车税费制度、现代化的汽车服务体系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电动汽车基础设施配套体系,为汽车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3.市场需求结构得到优化。1.5L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其中1.0L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达到15%以上;重型货车占载货车的比例达到25%以上。

4.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

5.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比例扩大。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

6.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

7.整车研发水平大幅提高。

8.发动机、变速器和转向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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